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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5 点击量: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先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类别和比例 

1、评选对象: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

2、评选类别:“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

3、推荐比例: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同系同级总班级数量的30%以内、优秀班干部名额为各学生组织管理规定,三好学生名额为综合测评的专业排名前10%。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关心政治,上进心强,能自觉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

(2)班委团结协作,班干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好。本学年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校、学院工作中心,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

(3)学习气氛浓厚。绝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有互学互助精神,能开展和参加各种课内外科学研究、学术研讨、科技咨询、社会实践活动。上课、教学实习出勤率达95%以上,本学年度全班90%以上同学各科成绩均及格;

(4)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全班绝大多数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团结友爱,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在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有计划地组织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文体活动,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出勤率达到95%以上;全班同学获得加分或荣誉称号较多;

(5)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全班同学能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全学年全班同学无人受到学校党、团和行政通报批评或处分,无人无故缺考,无人恶意欠缴学费、住宿费,全班同学无失信的记录;

(6)班委会制度健全,工作手册记录、考勤记录完整,汇报工作制度健全;

(7)该班本学年度未发生重大突发恶性事故;全班同学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维护社区文明,无不良记录。

2、优秀班干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上级(系部、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要求在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且无挂科。

3、三好学生

3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时事政策学习;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敢于反对和制止破坏安定团结的言行;积极要求进步,情操高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行端正,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能自觉地遵守国家的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是非分明,能自觉地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热爱集体,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活动,成绩显著。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义务劳动,并能起带头作用;个人卫生良好,为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做出贡献。

3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

(2)勤奋学习,每学年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本学年曾受纪律处分或有一门及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的,该学年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33身体好: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晨练和课外体育锻炼,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或以上;

(2)在本学年学院运动会上获得过名次(包括集体项目);

(3)本学年两学期体育课成绩均为80分以上。

三、评选办法

1、推荐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严格坚持标准,并进行民主评议;

2、各系将推荐名单报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报请院领导审批。

四、奖励办法

1、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由学院予以表彰;

2、受奖励的优秀学生,在评定奖学金、就业推荐等方面优先考虑;

3、优秀学生的评定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第二学年前两周内开始评选上学年的评优工作。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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