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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1-14 点击量:

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使用,充分发挥临时困难补助的功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补助对象

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我院全日制专科学生。

第三条 申请条件

我校日制专科学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而导致学生经济、生活困难的;

(二)因父母一方或双方突然亡故或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

(三)学生本人患严重疾病或遇意外事故需要特殊治疗,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四)具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确需资助的。

学生因以上原因引起的临时困难均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因被盗、被骗等原造成的临时困难,原则上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第四条 审批流程

()学生本人或辅导员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写明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如乡镇以上证明、医药费报销凭证等);

()辅导员根据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条件,结合学生本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查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给本系主任; 如果学生本年度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进行补充认定;

()系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金额,后交学院领导签字审批。

五条 补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依据困难程度,并参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临时困难补助金额为500元-1000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酬处理;

(二)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补助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六条 管理和使用

(一)专款专用。临时困难补助经费只能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活上的困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二)合理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不能平均使用,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确助金额;

(三)规范使用。受助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临时困难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不能用于请客、高消费及其他不正当用途,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补助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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