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根据《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广茂健职院〔2023〕141号)和《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广茂健职院〔2023〕142号),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大参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奖项、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通知如下:
一、大参林奖学金项目设置、评选对象和条件
1.学习标兵奖(8名)
2.优秀学生干部奖(8名)
3.竞赛精英奖(5名)
4.岗位模范奖(2名,其中含在大参林公司实习生1名)
5.志愿服务奖[不限个人](1名)
6.道德模范奖(1名)
每个奖项的具体评选对象和条件详见附件1(广茂健职院〔2023〕142号)。
(二)组织初审及推荐部门
1.学习标兵奖——各系
2.优秀学生干部奖——各系
3.竞赛精英奖——各系
4.岗位模范奖——各系
5.志愿服务奖——各系——团委
6.道德模范奖——各系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奖学金项目、申请条件,首先个人提出申请,然后填写《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于附件1中的附件1-2);提交到由各班级成立的以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班级评议小组,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条件,推选出初步人选,上报所在二级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各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各系党组织书记、各系主任及辅导员构成。
2.各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在进一步广泛征求本系师生意见,综合考察拟推荐人选的实际表现的基础上,各系按1:1等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推荐排序(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最终投票平票的情况下,应以各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的推荐排序为主要参考),并向全系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审核。
3.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无误后的候选人名单提交到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投票审定;对审定出的获奖个人或团体,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请各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学生申请,做好材料收集、初审及推荐工作。各系学生资助负责人请于4月8日前将排序推荐表、申请审批表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资料提交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柳妹老师处(综合楼505室),电子版《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排序推荐表》(附件1中的附件1-2,5)发邮箱mjyxszzglzx@163.com(联系电话:0668-2904007)。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2023年修订)
中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广茂健职院〔2023〕142号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大参林奖教奖学基金评选细则的通知.pdf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大参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团队用).docx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年“大参林奖学金”申请人排序推荐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