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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毕业班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发布时间:2019-05-15 点击量: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利息,由广东省财政全额补贴,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因此,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当年6月20日前成功归还所借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无需个人支付任何利息。

一、提前还款办理

        (一)在校期间申请提前还款时间(毕业当年5月7日-6月15日)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学生每个月(11月除外)只受理一次“提前还款申请”。毕业生在上述时间段提前还款无需缴纳任何利息。
  (二)提前还款的申请流程:按照“学生网上申请—充值存款—支付宝公司统一扣款”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网络系统具体操作可参照《国开行提前还款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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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操作说明

每月申请提前还款后,有两种支付宝还款方式:
  (一)把相应资金充值到支付宝帐号,等待支付宝公司21日凌晨统一扣款;
  (二)申请提前还款成功后至当月20日,利用支付宝应用中的“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把账户中资金将被实时划扣至支付宝,快速完成还款操作,资金更加安全,操作更加便捷。另外,还可以使用其他支付宝帐号为贷款帐号还款,详情可浏览《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操作说明》。
  三、提前部分还款说明
  目前,国开行系统支持部分提前还款,申请时须在“还款方式”一栏选择“部分还款”,还款金额无限制,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利息的支出。例如,一笔贷款合同本金为8000元,学生申请归还其中的2000元,成功扣除2000元后,本金余额即为6000元,即后就按照6000元的标准计算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存入的资金必须大于申请提前还款的本息金额方可进行扣款;若存入的资金小于申请提前还款的本息金额则不会扣款,本次提前还款失败,需重新操作提前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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