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及个人:
依据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19年度校级教科研课题。
2. 2019年度校级教科研课题不能如期结题者,须办理项目延期手续。
二、结题材料
(一)材料编排顺序
1.结题材料目录;
2.结题验收申请书;
3.项目申报书;
4.立项批复文件;
5.项目研究报告;
6.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教材或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专利(证书)其它相关材料(验收证书、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的扫描件、成果应用证明等)。
7.经费预算申请表(原件);
8.项目经费决算表。
(二)材料准备要求
1.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排列,统一用档案袋装好,结题材料目录贴在档案袋的封面。
2.电子材料:所有材料依照顺序形成1个PDF文件,文件不得大于10M。文件名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编号。需要加盖公章的材料请用纸质材料签名盖章后,扫描插入PDF文件中。
3.纸质材料中的成果佐证材料由所在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
4.成果内容需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相符。依据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一般项目至少在正规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论文1篇以上,重点项目发表2篇以上。
5.以下情况的论文不得作为结题成果报送:发表页未注明基金项目来源与申请结题项目的相关性;第一作者不是项目组成员;第一单位不是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发表期刊不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
6.相关表格请在科研部官方网站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gdhvc.edu.cn/html/jgsz/dzgljg2/kyb/xiazaizhuanqu/20210905/20352.html
7.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结题工作,材料不合格者将不予评审。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也未申请延期者,将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校级项目申报资格。
三、相关说明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验收(但仍须报送结题材料,材料要求如上):
(1)一般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成果被上级党政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并取得明显成效,能提供评价鉴定证明。
(2)重点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在SCI、EI等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被相关部门采用获得良好评价并取得省级教科研管理部门的评价鉴定证明。
2.办理项目延期手续者只需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每个项目在研期间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3.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电子材料发送邮箱:kyb2904261@163.com。纸质材料交至科研部潘少贤老师处。联系电话:0668-2904261。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科研部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