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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2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并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是指有一定数量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房屋等基础条件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基本单位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管理是对实验室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保证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各项任务。

第三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共享理念按照“少台套多品种、高效率、全天候”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的建立、撤销或调整,必须依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并经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各种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中心统一理。

第二章 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第五条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协助实验教师不断更新充实和完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的内容努力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 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实验教学改革,吸收教学和科研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的需要,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开展科学研究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 打造区域公共实验平台,学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挖掘潜力加强横向联系对外开展培训实验、化验、分析、测试、研制和开发新产品等服务以增强实验室的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实验室的效益。

第九条 不断利用新技术完善实验条件、改革实验手段,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环境。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实验室管理实行校、实训中心二级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由主管教领导负责全实验室工作。实训中心是负责全校实验室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协调和评估等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建设

第十二条 实验室队伍建设

(一)实验室队伍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实验室队伍建设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在校学生数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状况合理折算后确定,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实验技术人员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技术力量,要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数量适当的工作人员队伍

)实验室要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实验教师,以保证高质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精心钻研业务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实验室各类工作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应根据实验室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实训中心应高度重视实验室队伍建设和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其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校将定期对教学实验室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交流,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学校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效益优先;实验室建设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科发展及科研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重点地进行同时还要考虑到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

设置实验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明确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任务

2.有符合实验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水电及安全防火符合有关要求

3.有一定数量和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

4.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章 实验室管理

第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基本规定

实验课教师在上课前,应提前到实验室做好准备,实验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开门,实验过程不得擅自离开

学生进入实验室,应着装整洁,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安排,对号入座,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搬动、调换设备严格在墙、桌椅、仪器设备等公物上涂写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不准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若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实验时应认真操作,认真思考分析,不得做与实验课无关的事情,如不听制止者将取消本次实验(实训)资格

应及时送交实验报告,对不合格实验报告必须重做

不得随地丢垃圾、吐痰、吸烟等,保持室内整洁、肃静

实验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按要求建立台帐,加强对仪器的维护与维修,确保设备完好95%以上

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灯、关窗、锁门,钥匙保管,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五条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新的实验指导老师要经过培训才能正式上课

按照实验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提出实验要求、内容、目标,做好实验教学的一切准备工作

熟练掌握实验原理和方法,每次实验前必须先进行试做,对实验结果,必须亲自把关,了解学生在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积极参加产学研活动,参加实验指导书和实践手册的编写,批改实验报告

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学习、掌握新型仪器设备的原理及操作方法的工作,并通过实践改进实验装置及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水平

参与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守则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组织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真实、准确地评定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注重对学生实践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的培养;做好实验项目鉴定、考核、成绩统计上报等工作

关心爱护学生,学生进行实验前首先进行实验动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宣布实践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发现违章操作有权立即制止或停止其实践活动,确保安全

坚守工作岗位下班检查学生实践情况和设备保养情况,搞好交接班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填写好《实训室随堂登记表》、《实验室日志》并且签名;实验结束后,教师要检查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逐一清点实验用品学生将仪器设备及实验用品摆放整齐,搞好室内卫生,在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十六条 学生实验守则

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必须遵守实验室条例和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

进行实验时要遵守课堂的各项纪律,不得大声说话,不得任意走动,要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不得随意碰撞旁人,不得拿仪器、药品等玩耍,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熟悉实验目的和操作步骤

学生必须按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不得进行与本实验内容无关的其它实验,需更改实验内容或步骤时,必须经教师允许后,方可按新实验方案进行

实验前要先检查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若有缺损,申请补齐后再进行实验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要及时报告

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进行记录若有实验现象不清或有疑问可申请再做一次

学生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要保持实验桌和实验室的整齐清洁废纸、火柴梗等垃圾不得随地乱丢,应放入废物箱内,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要刷洗仪器,清扫实验室清除易燃、易爆、有毒的实验残渣等

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不要慌张,立即报告老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实验完毕将得到的数据、观察的现象等进行分析整理写成实验报告,并完成实验有关的思考题和作业

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值日生负责打扫实验室,关水、电、门窗等,一切妥当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第十七条 实验室开放管理

)除了正常教学实验课以外,若要使用到实验室,用作他途(如科研、比赛练习、社团或个人需借用实验室等),使用前需要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实训中心审核方可使用;

根据现阶段的教学内容并结合学生的学习和掌握知识的情况,各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开放开放时间一般安排在7.8节和晚自修学生以班级或实习小组为单位,由指导教师提前与实验室预约,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时间

根据预约的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实验室应做好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开放性实验的准备工作,并配备至少一个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到场指导,实验结束后做好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来实验室的学生,认真解答疑难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实验用品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学习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得到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后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种设备,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师,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对野蛮作业或因自以为是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指导教师应坚守岗位,监管参加实验的学生,巡回指导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开放性实验的进行情况,并提出实验需要的材料及设备维护计划

参加实验的学生要爱护教学器材和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要将实验用品归回原位参加实验的学生要保持实验室的安静和卫生实验结束,学生要清理实验室的卫生,并请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保证第二天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行,由实训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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