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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民法典》伴你同行
发布时间:2023-05-26 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对标学院2023年《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开展要求,迎接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的到来2023年5月,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积极利用思政课堂,分别由学院外聘教师杨永建,学院退休教师卢庆芳,学院教师邹红霞、陈春花讲授,将《民法典》融入职业道德与法治课程,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

杨永运用日常生活事例,向2021级中职护理1、2班、药剂1、2班等班级学生宣讲,着重讲解什么是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实效、条件,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判断标准,以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同时,他还围绕常见的法律问题,如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宜,运用《民法典》的相关法条,从“必须签、如何签、签约后”三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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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学院外聘教师杨永在课堂上讲授《民法典》

卢庆芳把依法保护人身权作为重点主讲内容,向2021级中职药剂3班学生讲解《民法典》对人身权的界定、人身权的种类,分析日常生活中侵犯人身权的各种常见行为,提醒同学们要充分认识人身权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理解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关保护人身权的规定,增强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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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学院退休教师卢庆芳老师在课堂上讲授《民法典》

邹红霞向2021级中职护理1班学生讲述《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民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重点讲解了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依法处理民事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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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学院教师邹红霞老师在课堂上讲授《民法典》

陈春花老师从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的角度出发,向2021级中职家政班、口腔修复班学生重点分析了在日常生活中哪些活动存在合同行为,详细讲解了合同的主要形式、什么是有效合同及其有效的条件、什么是无效合同及其无效的情形、履行合同的原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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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学院教师陈春花在课堂上讲授《民法典》

随着《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同职业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度融合,相信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将逐渐形成,有力推动全校形成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撰稿:何  娇

责编:翟丽君

校对:吴文婵

初审:谭伟群

终审:付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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