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工作情况总结与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由帮扶高职院校牵头受扶高职院校联合报文形式报送。帮扶和受扶高职院校参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
1.撰写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工作进展与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计划与重点,有关政策建议等内容。其中工作进展与成效可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的通知》中的“帮扶内容”分模块论述。
2.填报数据。根据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填报《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求数据翔实。
报告与情况表中有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
三、工作要求
(一)帮扶高职院校和受扶高职院校均是结对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总结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二)各有关高职院校要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的通知》、各院校制定的《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实施方案》为依据,全面梳理总结一年来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要突出反映学校实施结对帮扶计划取得的重要进展和成果,要客观分析存在的困难与不足,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三)各有关高职院校要结合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校内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研究与交流,加强院校协作,创新帮扶模式与路径,提高帮扶成效。
(四)请各高职院校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menhl@gdedu.gov.cn,邮件主题:学校全称+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年度总结材料,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材料要求如下:1.学校公文(PDF扫描件);2.工作总结报告(Word电子版、PDF扫描件);3.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实施情况统计表(Excel电子版、PDF扫描件);4.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工作联系人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职终处联系人:门洪亮,电话:(020)37629455。
附件:1.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一览表
2.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实施情况统计表
3.一流高职院校结对帮扶计划工作联系人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