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关于印发< 茂名市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广茂健职院〔2023]145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等,现将2024年春季家庭困难学生动态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4月11-15日)。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个人,请于2024年4月15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向药学系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地点:教学楼A306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药学系
2024年4月11日
药学系关于2024年春季家庭困难学生动态认定结果的公示.pdf